科創板上市條件的基礎知識小結

      發布時間:2021-07-09 09:25:53

      自科創板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受理申請企業以來,截至目前,已有百余家企業遞交了申請。什么樣的企業適合上科創板?這也是我們為客戶提供相關服務常遇到的問題之一,為此,筆者從科創板企業定位、推薦企業分類、市值標準、科創板與A股其他板塊的上市要求比較、監管新趨勢及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入手,予以小結,以期拋轉引玉,共同探討學習。

      為突出重點,能在短時間掌握相關內容,本文大部分內容采取了表格的方式予以歸納總結。

      一、科創板企業的定位

      就判斷申請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規定的定位標準,發行人、保薦人、上交所均為判斷主體。依據現行的規定,對不同的判斷主體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二、推薦企業分類

      就目前保薦機構推薦的科創板的企業,整體上可以區分為優先推薦行業領域及其他推薦行業領域兩種情況。

      三、市值標準

      科創板上市的財務數據有5項標準,只要符合其中的一項便可以申請在科創板上市。該5項標準均有市值要求,4項標準與營業收入有關,不同的標準體現了不同的關注點,并相應的提出了不同的具體要求,為便于掌握,其主要內容歸納整理如下:

      注:1.預計市值:股票公開發行后按照總股本乘以發行價格計算出來的發行人股票名義總價值;

      2.可選擇任何一項上市標準;

      3.研發投入

      四、發行上市的條件

      為便于理解掌握科創板的發行上市條件,筆者將科創板與A股其他板塊的發行上市條件予以比較,整理如下:

      注1:創業板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除符合CDR標準的發行人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但實際的窗口指導意見通常高于該標準。

      注2:中小板、主板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后)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20%;除符合CDR標準的發行人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但實際的窗口指導意見通常高于該標準。

      五、科創板與港交所主板上市的比較

      科創板上市標準在多個指標上與港交所主板上市標準有類似之處,為便于掌握,歸納整理如下:

      監管新趨勢

      2019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當前經濟工作。會議要求,要以關鍵制度創新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科創板要真正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注冊制。

      2019年4月23日,上交所官方網站公示了《上交所就首輪問詢及回復情況答記者問》,此為上交所自接收相關科創板上市申請企業申請資料后,首次正式就申請資料的審核情況公開發表相關意見。此次公開回復主要包括4方面的內容,即受理企業和審核等方面的整體情況、已受理企業招股說明書值得重視的普遍性問題、發行上市審核如何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及著力提升招股說明書的信息披露質量、首輪問詢回復及開展第二輪問詢情況,并表明將繼續按照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改革的要求,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針對招股說明書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一輪或多輪問詢,督促發行人說清楚、講明白,努力問出一個真公司。首輪問詢,遵循“全面問詢、突出重點、合理懷疑、壓實責任”的原則。將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高度重視信息披露的質量,對存在突出問題的招股說明書,將刨根問底,持續加大問詢力度。

      七、適用的主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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